外國籍遊艇(船員:2名外籍、4名大陸籍)從大陸地區泉州出港,預定前往日本沖繩,因主機故障,以緊急避難為由,申請進港,獲准同意泊靠澎湖馬公遊艇碼頭。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該船船員如需上岸,依法須檢具相關文件,由船長、船東或委託代理人向海巡安檢單位通報,層轉向海巡署提出申請正確答案
B該船泊港期間,該船大陸籍船員若有未經許可上岸之行為,適用《入出國及移民法》與《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處罰規定
C該船停泊期間應依船舶法規定完成緊急避難申請,海巡人員登檢期間,若船員有拒檢行為,可處船長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D該船若經交通部航港局或指定機關檢查發現,其船體嚴重受損或船舶有沉沒之虞,交通部航港局或指定機關得拒絕入港
A正確答案
船員因緊急避難需上岸,應向「移民署」申請臨時停留許可,而非向「海巡署」申請,海巡機關無權核發人員入境許可。
為什麼答案是 A
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第19條規定,船員因緊急避難有入國(上岸)必要時,應向「移民署」申請臨時停留許可。海巡署僅負責海岸巡防與安檢,無權核發人員上岸許可,故本選項敘述錯誤。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船員因緊急避難需上岸,應向「移民署」申請臨時停留許可,而非向「海巡署」申請,海巡機關無權核發人員入境許可。
秒解技巧:看到「上岸」、「入出國」、「停留許可」等關鍵字,主管機關絕對是「移民署」(內政部),海巡署只負責安檢與查緝。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第19條規定,船員因緊急避難有入國(上岸)必要時,應向「移民署」申請臨時停留許可。海巡署僅負責海岸巡防與安檢,無權核發人員上岸許可,故本選項敘述錯誤。
B✕
大陸籍船員未經許可上岸屬非法入境,同時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如強制出境等處置)及《入出國及移民法》(如未經許可入國之刑罰),敘述正確。
C✕
依《海岸巡防法》第6條規定,對於海巡人員的登臨檢查,若有規避、妨礙或拒絕行為,可對「船長、管領人、所有人或營運人」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敘述正確。
D✕
依相關規定,若船舶有船體嚴重受損或沉沒之虞等情形,航政機關(即交通部航港局或其指定機關)得拒絕其入港,敘述正確。
船員緊急避難與拒檢相關規定
| 事項 | 主管機關 | 適用法規 | 法律效果 |
|---|
| 申請上岸 (臨時停留) | 移民署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核發臨時停留許可 |
| 未經許可上岸 (大陸籍) | 移民署 / 司法機關 | 兩岸條例 / 移民法 | 強製出境 / 刑罰或行政罰 |
| 拒絕海巡登檢 | 海巡署 | 海岸巡防法 | 處船長3萬至15萬罰鍰 |
| 船體受損拒絕入港 | 航港局 (航政機關) | 相關規定 | 得拒絕入港 |
考選部最愛把「海巡署」跟「移民署」的職權互換。雖然海巡人員在港口第一線執行安檢,但涉及「人員入境/上岸」的實質准駁權限,一律屬於「移民署」,海巡僅為協同查驗或通報機關。
海巡法規(包括海岸巡防法、國家安全法、海洋污染防治法、海關緝私條例、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懲治走私條例、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章行政與第五章罰則、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