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關於法律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所謂法律,原則上係對不特定人之權利義務所為之抽象規定
B預算案實質上為行政行為之一種,但因具有法律之形式,故稱之為措施性法律
C若法律實際適用結果,僅單一或少數對象受該法律規範者,即為憲法所不許正確答案
D法律明確性原則並無禁止立法者衡酌生活事實之複雜性及適用於個案之妥當性,適當運用不確定法律概念之可能性
答案與詳解
敘述錯誤,為本題正解。依釋字第593號等解釋意旨,針對特定人或特定事件所為之「個別性法律」(個案法律),若其目的係為追求正當之公共利益,且分類與目的達成間具合理關聯(符合平等原則),憲法並非絕對不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