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升官等公務薦任-會計會計審計法規(包括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與審計法)110 年第 11 題單選題
依我國審計相關法規規定,審計機關或人員之獨立性,未體現在那個制度之設計?
A依法獨立行使審計職權,不受干涉
B審計官、審計、稽察非有法定原因,不得停職、免職或轉職
C對審計機關之員額、經費,審計長有實質之自主權正確答案
D審計長有任期保障
C正確答案
審計機關獨立性保障包含職權、身分與任期,但員額與經費仍須受預算程序規範,審計長無實質自主權。
為什麼答案是 C
審計機關之員額與經費仍須依法編列預算並受立法院審查,審計長並無實質自主權,故未體現獨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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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審計機關獨立性保障包含職權、身分與任期,但員額與經費仍須受預算程序規範,審計長無實質自主權。
看到「員額、經費實質自主權」直接選!我國無任何機關對預算有絕對自主權,皆須編入總預算受立法院審查。
逐選項分析
A✕
審計機關依法獨立行使職權,不受干涉,屬於職權獨立之體現。
B✕
審計人員身分受保障,非有法定原因不得停職、免職或轉職,屬於身分獨立。
C✓ 正確
審計機關之員額與經費仍須依法編列預算並受立法院審查,審計長並無實質自主權,故未體現獨立性。
D✕
憲法增修條文及相關規定明定審計長任期六年,屬於任期保障以維持其超然獨立地位。
審計機關獨立性保障制度
| 保障類型 | 法源依據 | 具體內容 |
|---|
| 職權獨立 | 相關規定 | 依法獨立行使審計職權,不受干涉 |
| 身分獨立 | 相關規定 | 非有法定原因,不得停職、免職或轉職 |
| 任期保障 | 相關規定 | 審計長任期六年 |
| 經費與員額 | 預算法等規定 | 須循預算程序,無實質自主權 |
考生易將「獨立行使職權」誤解為「完全不受任何外部制衡」。實際上,審計機關的經費與員額仍須受行政院統籌及立法院預算審查,並無脫離國家預算體系的實質自主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