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代理經紀公證人普通考試-一般保險公證人保險法規概要113 年第 15 題單選題
根據我國保險法之規定,關於保險費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財產保險之要保人在保險人簽發保險單或暫保單前,先交付保險費而發生應予賠償之保險事故時,保險人不負保險責任
B人壽保險人於同意承保前,不得預收相當於第一期保險費之金額
C依保險法規定簽發保險單或暫保單,須與交付保險費全部或一部同時為之正確答案
D保險人收取保險費,僅限由其總公司簽發正式收據
C正確答案
依保險法施行細則,簽發保單須與交付保費同時為之;財產保險先交保費即受保障,人壽保險得預收第一期保費。
為什麼答案是 C
依保險法施行細則第4條第1項,簽發保險單或暫保單,須與交付保險費全部或一部同時為之,此為保險實務之基本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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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依保險法施行細則,簽發保單須與交付保費同時為之;財產保險先交保費即受保障,人壽保險得預收第一期保費。
秒解關鍵:保單簽發與保費交付採「同時履行」原則。財產保險先交錢有保障,人壽保險可預收,收據總分公司皆可開。
逐選項分析
A✕
依保險法施行細則第4條第2項,財產保險之要保人在簽發保單前先交保費,若發生事故,保險人「應」負保險責任,以保障要保人權益,而非不負責任。
B✕
依保險法施行細則第4條第3項,人壽保險人於同意承保前,「得」預收相當於第一期保費之金額,且責任溯及預收時開始。
C✓ 正確
依保險法施行細則第4條第1項,簽發保險單或暫保單,須與交付保險費全部或一部同時為之,此為保險實務之基本原則。
D✕ 陷阱
依保險法施行細則第3條,收取保費應由「總公司(局)或分公司(局)」簽發正式收據,選項刻意將範圍縮小為僅限總公司,屬於常見陷阱。
保險費交付與保險責任之關係
| 險種/情境 | 規定內容 | 保險責任 | 法源依據 |
|---|
| 共通原則 | 簽發保單/暫保單須與交付保費同時為之 | - | 施行細則第4條第1項 |
| 財產保險 | 簽發保單前先交付保費 | 發生事故時保險人「應」負保險責任 | 施行細則第4條第2項 |
| 人壽保險 | 同意承保前「得」預收第一期保費 | 同意承保時,責任溯及於預收保費時開始 | 施行細則第4條第3項 |
| 保費收據 | 收取保費應簽發正式收據 | 由總公司或分公司簽發皆可 | 施行細則第3條 |
考選部常在「得」與「不得」、「應」與「不應」之間做文章,或將權限範圍縮小(如選項D將總分公司皆可簽發縮小為僅限總公司)。閱讀法條時務必注意主體範圍與強制/任意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