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有關加編差額解釋表之敘述,何者錯誤?
A非政府機關代理政府事務者,其報告與會計人員之報告發生差額時,應由會計人員加編差額解釋表
B各機關之銀行存款結存與帳面結存,如有不相符情事,應由出納管理單位編製差額解釋表
C政府主計機關會計總報告,與其政府公庫主管機關之報告發生差額時,應由該管審計機關核對並製表解釋
D政府主計機關會計總報告,與其政府特種財物主管機關之報告發生差額時,應由該管財政機關核對並製表解釋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差額解釋表由「審計機關」核對製表,不是財政機關,D 張冠李戴。
為什麼答案是 D
錯誤!主計總報告與特種財物主管機關報告有差額時,應由「該管審計機關」核對製表解釋,不是「財政機關」。題目把核對機關偷換成財政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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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差額解釋表由「審計機關」核對製表,不是財政機關,D 張冠李戴。
看到「政府主計機關總報告」對上其他機關有差額→一律由「該管審計機關」核對製表解釋。
逐選項分析
A✕
非政府機關代理政府事務時,其報告若與會計人員報告不符,依會計法規定應由會計人員加編差額解釋表,敘述正確。
B✕
銀行存款結存與帳面結存不一致時(常見為未兌現支票、在途存款),由出納管理單位編製差額解釋表,屬實務常規,敘述正確。
C✕
主計總報告與公庫主管機關(財政部國庫署)報告有差額時,由「該管審計機關」核對製表解釋,符合會計法規定。
D✓ 正確
錯誤!主計總報告與特種財物主管機關報告有差額時,應由「該管審計機關」核對製表解釋,不是「財政機關」。題目把核對機關偷換成財政機關。
差額解釋表編製責任歸屬
| 差額發生情形 | 編製/核對機關 | 法源 |
|---|
| 非政府機關代理政府事務 vs 會計人員報告 | 會計人員加編 | 會計法 |
| 銀行存款結存 vs 帳面結存 | 出納管理單位 | 會計法 |
| 主計總報告 vs 公庫主管機關報告 | 該管審計機關 | 會計法 |
| 主計總報告 vs 特種財物主管機關報告 | 該管審計機關(非財政機關) | 會計法 |
D 選項把「該管審計機關」偷換成「該管財政機關」。考選部最愛這招!記住口訣:只要是「政府主計機關總報告」對上其他機關的差額,核對製表者通通是「審計機關」,因為審計才是負責查核的外部監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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