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有一筆5年期、利率10%之應收款項,X1年6月1日將本金\5,250,000無追索權的方式出售給銀行。甲公司將持續提供相關服務,依合約規定保留利息3%作為提供服務之報酬,2%未出售利息則視為「純利息分割型應收款」,預估提供服務的足額補償之公允價值為\35,000,其中服務收入及純利息分割型應收款之公允價值分別為\60,000及\$40,000,X1年6月1日之上述交易應認列多少出售金融資產損益?(計算分攤比率時,取到小數點後第四位)
A利益\$336,000
B利益\$311,000正確答案
C利益\$286,000
D\$0
答案與詳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