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等-戶政戶籍法規大意105 年第 46 題單選題
申辦結婚登記,結婚之一方為外籍人士,其出具之婚姻狀況證明文件效期應為何?
A須駐外館處驗證日起 6 個月內有效
B須原核發機關核發日起 6 個月內有效正確答案
C須駐外館處驗證日起 3 個月內有效
D須原核發機關核發日起 3 個月內有效
B正確答案
外籍人士結婚登記之婚姻狀況證明文件,效期為「原核發機關核發日起 6 個月內」有效,注意起算日與期間。
為什麼答案是 B
完全正確。外籍人士婚姻狀況證明文件效期,依法規規定為原核發機關核發日起 6 個月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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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外籍人士結婚登記之婚姻狀況證明文件,效期為「原核發機關核發日起 6 個月內」有效,注意起算日與期間。
秒解技巧:抓準「原核發、6個月」。外籍單身證明效期看「原核發機關」,不是看「驗證日」,期間為 6 個月。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起算日錯誤。應為「原核發機關核發日」起算,而非駐外館處驗證日。
B✓ 正確
完全正確。外籍人士婚姻狀況證明文件效期,依法規規定為原核發機關核發日起 6 個月內有效。
C✕ 陷阱
起算日與期間皆錯誤。應為原核發機關核發日起 6 個月,而非驗證日起 3 個月。
D✕
期間錯誤。效期為 6 個月內有效,而非 3 個月。
外籍人士結婚登記證明文件效期比較
| 項目 | 正確規定 | 常見錯誤陷阱 |
|---|
| 起算日 | 原核發機關核發日 | 駐外館處驗證日 |
| 有效期間 | 6 個月內 | 3 個月內 |
考生極易將「原核發機關核發日」與「駐外館處驗證日」混淆。文件效期是為了確保當事人當時的婚姻狀況,故以「原核發日」起算 6 個月,而非我國館處驗證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