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社會行政類科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概要110 年第 23 題單選題
依據公益勸募條例,下列何者不屬於該條例所稱勸募團體?
A公司社團法人正確答案
B公立學校
C行政法人
D財團法人
A正確答案
公益勸募條例第5條明定,合法的勸募團體僅限公立學校、行政法人、公益性社團法人及財團法人。公司為營利法人,不得發起公益勸募。
為什麼答案是 A
公司在法律上屬於「營利性社團法人」,不符合公益勸募條例第5條規定的「公益性社團法人」,因此不得作為勸募團體發起勸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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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公益勸募條例第5條明定,合法的勸募團體僅限公立學校、行政法人、公益性社團法人及財團法人。公司為營利法人,不得發起公益勸募。
看到「公司」直接選!公益勸募的核心是「公益」,公司是「營利」法人,當然不能當勸募團體。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公司在法律上屬於「營利性社團法人」,不符合公益勸募條例第5條規定的「公益性社團法人」,因此不得作為勸募團體發起勸募。
B✕
公立學校明定於公益勸募條例第5條第1款,屬於合法的勸募團體。
C✕
行政法人明定於公益勸募條例第5條第2款,屬於合法的勸募團體。
D✕
財團法人明定於公益勸募條例第5條第4款,屬於合法的勸募團體。
公益勸募條例之勸募主體規定
| 主體類型 | 是否可發起勸募 | 法源依據 | 備註 |
|---|
| 公立學校 | ✅ 可 | 第5條第1款 | 合法勸募團體 |
| 行政法人 | ✅ 可 | 第5條第2款 | 合法勸募團體 |
| 公益性社團法人 | ✅ 可 | 第5條第3款 | 須為公益性質(排除公司) |
| 財團法人 | ✅ 可 | 第5條第4款 | 合法勸募團體 |
| 各級政府機關 | ❌ 否 (原則) | 第5條第2項 | 僅遇重大災害或國際救援例外可發起 |
選項A故意將『公益性社團法人』替換成『公司社團法人』。公司在法律上屬於『營利性社團法人』,與公益勸募條例要求的『公益性』完全相反,考生若只看『社團法人』四個字容易掉入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