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日海象良好,巡防艇登檢後發現漁船共有船員 3 人,所載均為非自行捕獲漁獲,決定將漁船押返隊部偵辦,此時漁船船長將漁船熄火並藏起鑰匙拒絕配合,後續執法作為何者為先?
A警告船長,若不立即啟動漁船,將予以強行拖回
B警告船長,若不立即啟動漁船,將觸犯妨害公務罪正確答案
C先予以軟性勸導後,若不從則以非致命性武器制服
D立即將情形回報海巡隊,並待增援艦艇抵達後處置
B正確答案
面對船長消極抗拒執法,應先口頭警告並勸導其配合,這是比例原則中侵害最小的手段。
為什麼答案是 B
船長藏鑰匙拒絕配合執法,屬消極抗拒。先以口頭警告促其配合,屬最小侵害手段,符合比例原則,應為最先作為。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面對船長消極抗拒執法,應先口頭警告並勸導其配合,這是比例原則中侵害最小的手段。
比例原則口訣:先勸導→警告→強制。口頭警告(法律效果告知)比強制拖行、武力制服更優先。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強行拖回屬於直接強制手段,依比例原則應放在後位。海象良好且船員僅3人,未到必須立即強制拖行的地步,應先以法律效果告知促其配合。
B✓ 正確
船長藏鑰匙拒絕配合執法,屬消極抗拒。先以口頭警告促其配合,屬最小侵害手段,符合比例原則,應為最先作為。
C✕ 陷阱
動用非致命性武器已是強制力行使,順序在口頭警告之後。且船長僅消極抗拒(熄火藏鑰匙),未有攻擊行為,直接動用武器違反比例原則。
D✕
海象良好且對象僅3名船員,現場警力已可控制,立即請求增援過度保守,延宕執法時效。應先現場處置(警告),無效再考慮增援。
海巡執法作為優先順序(比例原則)
| 順序 | 手段 | 時機 | 本題對應 |
|---|
| 1 | 軟性勸導 | 初始接觸 | 已完成 |
| 2 | 警告法律效果 | 消極抗拒時 | ✅本題答案B |
| 3 | 強制力(拖行) | 警告無效 | 選項A |
| 4 | 非致命性武器 | 有反抗或危險 | 選項C |
| 5 | 請求增援 | 現場失控 | 選項D |
考生容易選A或C覺得「比較果斷」,但執法作為講究『先禮後兵』的層級順序。題目問「何者為先」,必須挑最小侵害手段。口頭警告妨害公務罪屬心理強制,比物理強制(拖行、武器)更優先。
水上警察情境實務概要(包括海巡法規、實務操作標準作業程序、人權保障與正當法律程序)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