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水上警察人員類別水上警察情境實務(包括海巡法規、實務操作標準作業程序、人權保障與正當法律程序)106 年第 1 題單選題
巡防艇於金門距岸 1 浬發現中國大陸籍漁船越區炸魚,並加速逃逸,海巡人員應採取下列何種強制執法措施,以利登檢扣押該船?
A使用水柱噴水
B發射高空煙火信號
C對船尾射擊迫使其停船
D行進間強靠登檢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金門距岸1浬屬禁限制水域,對中國籍漁船越區炸魚應以行進間強靠登檢為強制執法手段。
為什麼答案是 D
行進間強靠登檢是在船隻逃逸時最直接有效的強制手段,能迫使目標船減速並登船扣押,符合比例原則與實務SOP。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金門距岸1浬屬禁限制水域,對中國籍漁船越區炸魚應以行進間強靠登檢為強制執法手段。
記住比例原則:能用柔性手段(強靠登檢)就不用射擊;水柱對逃逸船無效、煙火非強制手段。
逐選項分析
A✕
水柱噴水用於驅離或降溫抗議船隻,對高速逃逸漁船毫無制止效果,也無法達到扣押登檢目的。
B✕ 陷阱
高空煙火信號屬警告或通訊用,並非強制執法措施,無法迫使越區炸魚船停駛受檢。
C✕ 陷阱
射擊船尾屬高強度武力,違反比例原則;依海巡執法SOP,須先以較輕微手段(鳴笛、警告、強靠)無效後才可使用武器。
D✓ 正確
行進間強靠登檢是在船隻逃逸時最直接有效的強制手段,能迫使目標船減速並登船扣押,符合比例原則與實務SOP。
海巡強制執法手段層級(由輕到重)
| 層級 | 手段 | 適用情境 | 法律基礎 |
|---|
| 1 | 鳴笛、廣播、燈號 | 一般警告 | 比例原則 |
| 2 | 煙火/信號彈 | 警示或通訊 | 警告性質 |
| 3 | 水柱噴射 | 驅離、降溫 | 輕度強制 |
| 4 | 行進間強靠登檢 | 逃逸船登檢扣押 | 海岸巡防法 |
| 5 | 射擊船體/武器使用 | 最後手段 | 警械使用條例 |
考生易被 C「射擊船尾」吸引,以為逃逸就該開槍;但依比例原則與海巡SOP,射擊為最後手段,必須先嘗試強靠登檢等較輕微措施,否則違反正當法律程序與人權保障。
水上警察情境實務(包括海巡法規、實務操作標準作業程序、人權保障與正當法律程序)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