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行政執行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行政執行分署查封甲所有價值新臺幣3,000萬元之建物,甲不服該執行方法時,得聲明異議
B乙雖懷孕7個月,但身心健康良好,於行政執行程序中,仍得予以管收正確答案
C丙持刀自殺,警察為避免其發生不幸,得將其管束
D行政執行分署對執行債務人丁處以怠金前,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先以書面限期該執行債務人履行後,始得為之
答案與詳解
依行政執行法第21條第1項第2款規定,懷胎五月以上者不得管收。本選項乙懷孕7個月已逾五個月門檻,依法不得管收,故本敘述錯誤,為本題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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