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地方自治大意110 年第 33 題單選題考點:罰鍰上限考點:罰鍰容許性
某直轄市議會制定自治條例,規定違反自治事項領域內之不作為義務者,處新臺幣 20 萬元以上 60 萬元以下罰鍰。此一自治條例之罰鍰規定是否合法?
A合法,因地方制度法容許自治條例規定罰鍰之處罰
B不合法,因地方制度法禁止自治條例規定罰鍰之處罰
C不合法,因已超過地方制度法所容許自治條例罰鍰之最高額度正確答案
D不合法,因未達地方制度法所要求自治條例罰鍰之最低額度
C正確答案
依地方制度法第26條第3項,自治條例罰鍰最高以新臺幣10萬元為限,本題規定20萬至60萬元已超過法定上限,故不合法。
逐選項解析
A合法,因地方制度法容許自治條例規定罰鍰之處罰罰鍰上限✕ 錯誤
地方制度法第26條第2項雖容許自治條例規定罰鍰,但第3項設有最高10萬元之上限,本題罰鍰額度已逾上限,故非合法。
B不合法,因地方制度法禁止自治條例規定罰鍰之處罰罰鍰容許性✕ 錯誤
地方制度法第26條第2項明文允許自治條例就違反地方自治事項得規定罰鍰,並非全面禁止,此選項敘述錯誤。
C不合法,因已超過地方制度法所容許自治條例罰鍰之最高額度✓ 正確
D不合法,因未達地方制度法所要求自治條例罰鍰之最低額度✕ 易錯陷阱
立即註冊,看完整詳解
這題的完整詳解,註冊就能看 · 每天 2 題免費
精選詳解- 完整逐選項解析
- 秒殺解題技巧與破題關鍵
- 關鍵知識表整理
- 陷阱與易錯提醒
- 同考點歷屆題庫連續刷題與錯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