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 依財政收支劃分法,縣所課徵之地方稅中,僅「娛樂稅」與「田賦」在鄉(鎮、市)徵起之收入,100%完全歸屬於該鄉(鎮、市)。
秒解口訣:縣稅分給鄉鎮市,只有「娛樂稅」和「田賦」是全拿(100%)。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地價稅為縣(市)稅。依財政收支劃分法第12條第2項規定,縣應以在鄉(鎮、市)徵起之地價稅收入30%給該鄉(鎮、市),另20%由縣統籌分配,並非完全(100%)歸屬鄉(鎮、市)。
B✕ 陷阱
房屋稅為縣(市)稅。依財政收支劃分法第12條第3項規定,縣應以在鄉(鎮、市)徵起之房屋稅收入40%給該鄉(鎮、市),另20%由縣統籌分配,並非完全(100%)歸屬鄉(鎮、市)。
C✓ 正確
娛樂稅為縣(市)稅。依財政收支劃分法第12條第5項規定,縣應以在鄉(鎮、市)徵起之娛樂稅收入「全部(100%)」給該鄉(鎮、市),故完全歸屬於鄉(鎮、市)收入,敘述正確。
D✕
使用牌照稅為直轄市及縣(市)稅,財政收支劃分法並未規定須將其收入分配給鄉(鎮、市),其收入歸屬縣(市),與鄉(鎮、市)完全歸屬無關。
縣稅在鄉(鎮、市)徵起時分配給鄉(鎮、市)之比例(依財政收支劃分法第12條第2項至第5項)
| 稅目 | 直接給鄉(鎮、市)比例 | 由縣統籌分配比例 | 是否完全歸屬鄉(鎮、市) |
|---|
| 娛樂稅 | 100%(全部) | 無 | 是 |
| 田賦 | 100%(全部) | 無 | 是 |
| 契稅 | 80% | 20% | 否 |
| 房屋稅 | 40% | 20% | 否 |
| 地價稅 | 30% | 20% | 否 |
考生常誤以為地價稅、房屋稅、契稅在鄉(鎮、市)徵起即全歸鄉(鎮、市),實際上各稅僅依固定比例分配,並有部分交由縣統籌分配。請牢記僅「娛樂稅」與「田賦」為100%完全歸屬鄉(鎮、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