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憲法本文、憲法增修條文與教育基本法的規定,對於下列教育經費之敘述,何者錯誤?
A各級政府應寬列教育經費,保障專款專用,並合理分配及運用教育資源
B教育、科學、文化之經費,尤其國民教育之經費應優先編列,不受憲法第164條規定之限制
C教育經費之編列應予以保障;其編列與保障之方式,另以法律定之
D各級政府對偏遠及特殊地區之教育,得優先予以補助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錯誤敘述(本題要選)。教育基本法第5條第1項規定各級政府對偏遠及特殊地區之教育,「應」優先予以補助,而非「得」。「應」是強制義務,「得」是裁量授權,兩者差異重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