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勞動基準法第16條第3項之規定,雇主終止勞動契約若未給予法定之預告期間,應給付預告期間工資。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因為雇主已經預告勞工要離職,勞工也同意工作到預告期屆滿當日,雇主無需給付底薪,但是應該持續給付相關津貼、獎金等項目,只要有超過基本工資即可
B由於勞動契約已經被預告終止,在預告期間內勞工僅是在準備離職之程序,雇主已無需給付任何工資
C因為勞動契約於預告期屆滿之前仍有效,即便勞工可以請謀職假,雇主應給付之原領工資範圍,仍包括底薪、工作獎金、全勤獎金、特定職務加給⋯⋯等等一般情形下可以獲得之給付正確答案
D因為雇主已經預告勞工要離職,勞工也可以請謀職假,雇主應該只需要給付基本工資,無需給付定期會獲得之津貼、獎金等項目
C正確答案
預告期間內勞動契約仍有效,雇主應給付「原領工資」全部項目,包含底薪、獎金、津貼等常態性給付。
為什麼答案是 C
正解。預告期內契約有效,縱使勞工請謀職假,雇主仍應給付「原領工資」,範圍涵蓋底薪、工作獎金、全勤獎金、職務加給等常態性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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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預告期間內勞動契約仍有效,雇主應給付「原領工資」全部項目,包含底薪、獎金、津貼等常態性給付。
關鍵字「原領工資」= 勞工正常工作時本來領多少,就給多少,不是只給基本工資。
逐選項分析
A✕
底薪是工資核心,怎麼可能不用給?只要超過基本工資即可更是錯誤,應依「原領工資」計算,不是用基本工資當門檻。
B✕ 陷阱
最大陷阱!預告期間契約仍「有效存續」,勞工仍在提供勞務,雇主當然要照常給薪,不是預告了就可以不給錢。
C✓ 正確
正解。預告期內契約有效,縱使勞工請謀職假,雇主仍應給付「原領工資」,範圍涵蓋底薪、工作獎金、全勤獎金、職務加給等常態性給付。
D✕ 陷阱
「只給基本工資」是常見誤解。法條用語是「原領工資」而非「基本工資」,津貼獎金等常態性給付都應包含在內。
預告期間工資給付範圍
| 項目 | 是否給付 | 理由 |
|---|
| 底薪 | ✅ 給付 | 工資核心 |
| 工作獎金/全勤獎金 | ✅ 給付 | 常態性給付屬原領工資 |
| 職務加給/津貼 | ✅ 給付 | 經常性給與 |
| 謀職假期間 | ✅ 照給 | 法定權利不扣薪 |
本題最大陷阱是把「原領工資」偷換成「基本工資」(D選項)或「超過基本工資即可」(A選項)。勞基法的預告期間工資是按勞工「原本領多少」計算,不是用基本工資當標準,這兩者差距可能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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