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甲是某國立大學副校長,依據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下列何者不是該副校長應有的適當行為?
A參加校長接待國外來訪學者的晚宴餐會
B參加其指導的博士生所屬之原住民族的豐年祭活動
C收受所指導的博士生參加自己兒子婚禮所贈與的禮金新臺幣6,600元正確答案
D收受來訪外國學者所屬學校製作的銅雕紀念品一枚
答案與詳解
博士生是副校長指導的學生,屬「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依廉政倫理規範,除親屬或長期交往朋友外,不得收受其財物,6,600 元婚禮禮金已逾標準且違反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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