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財稅行政類科會計學105 年第 6 題單選題
甲公司存貨採永續盤存制,其存貨之相關資訊如下:
(1)X1 年 12 月 31 日實地盤點顯示,甲公司位於木新街之倉庫,共有存貨$635,000。
(2)於 X1 年 12 月 23 日向乙公司購買$250,000 之存貨,目的地交貨,運費$1,500,X2 年 1 月 4 日送達。
(3)於 X1 年 12 月 16 日向丙公司購買$100,000 之存貨,目的地交貨,運費$2,000,X1 年 12 月 29 日送達。兩間公司簽訂一買回合約,丙公司承諾在兩個月後買回該批存貨。
(4)甲公司之倉庫內,有丁公司寄銷的存貨$130,000,其包含在甲公司之盤點金額內。
(5)甲公司於 X1 年 12 月銷售成本$185,000 之存貨予戊公司,交易條件為分期付款。戊公司尚未支付任何貨款,銷售時及 X1 年底均評估回收帳款具不確定性,且無法合理估計相關呆帳費用。
(6)甲公司額外有存貨$248,000 寄銷在庚公司。
甲公司 X1 年 12 月 31 日之資產負債表中,正確之存貨金額為若干?
A$653,000
B$753,000
C$838,000正確答案
D$938,000
C正確答案
存貨認定核心在於「所有權(控制權)」而非「存放地點」。從實地盤點數出發,扣除無所有權的在庫品,加回具所有權的不在庫品即可秒殺。
為什麼答案是 C
正確。盤點數 635,000 需扣除實質為融資的附買回購貨(100,000)及無所有權的承銷品(130,000);並加回風險未移轉的分期銷貨(185,000)與自有寄銷品(248,000),得 83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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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存貨認定核心在於「所有權(控制權)」而非「存放地點」。從實地盤點數出發,扣除無所有權的在庫品,加回具所有權的不在庫品即可秒殺。
正確存貨 = 635,000(盤點) - 100,000(附買回) - 130,000(承銷品) + 185,000(分期銷貨風險未移轉) + 248,000(寄銷品) = 838,000。
逐選項分析
A✕
此選項未正確調整所有權歸屬,可能漏計了分期付款銷貨未移轉風險的存貨,或對寄銷品與承銷品的加減方向判斷錯誤。
B✕
此金額計算有誤,考生可能在調整「附買回協議」或「分期付款銷貨」時,誤判了控制權是否移轉,導致漏加或漏扣特定項目。
C✓ 正確
正確。盤點數 635,000 需扣除實質為融資的附買回購貨(100,000)及無所有權的承銷品(130,000);並加回風險未移轉的分期銷貨(185,000)與自有寄銷品(248,000),得 838,000。
D✕ 陷阱
陷阱選項。若考生忘記扣除「附買回協議」的 100,000(誤以為是正常進貨),計算結果剛好會是 938,000,落入出題者預設的陷阱。
特殊存貨所有權歸屬判定
| 交易型態 | 情境說明 | 所有權歸屬 | 甲公司(本體)處理 |
|---|
| 目的地交貨(未達) | 賣方承擔運送風險,送達才移轉 | 賣方(乙公司) | 不計入甲存貨 |
| 附買回協議購貨 | 實質為融資借款,非真實買賣 | 賣方(丙公司) | 若已盤點入庫,需扣除 |
| 承銷品(代銷) | 受託代銷,賺取佣金 | 委託人(丁公司) | 若已盤點入庫,需扣除 |
| 分期銷貨(回收極不確定) | 控制權/風險與報酬未實質移轉 | 賣方(甲公司) | 實體不在庫,需加回 |
| 寄銷品 | 委託他人代銷 | 委託人(甲公司) | 實體不在庫,需加回 |
考生常混淆「實體盤點數」與「帳面應有數」。盤點數是「眼睛看到的」,但會計上要的是「擁有所有權的」。看到別人的貨在倉庫要扣掉,自己的貨在外面要加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