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欠繳稅款,經稽徵機關催繳不理後移送該管行政執行分署執行。該管行政執行分署因而將甲名下之房屋予以查封。甲對該執行命令不服,而欲提起救濟,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得依稅捐稽徵法第35條規定,對該執行命令申請復查
B甲得依行政執行法第9條規定,對該執行命令聲明異議,遭駁回後提起訴願
C甲得依行政執行法第9條規定,對該執行命令聲明異議,遭駁回後直接提起行政訴訟正確答案
D甲得依訴願法第1條第1項規定,直接對該執行命令提起訴願
答案與詳解
正解。對執行命令不服,先依行政執行法第9條聲明異議;經直接上級機關決定駁回後,若性質上屬行政處分,得直接提起行政訴訟(課予義務訴訟或撤銷訴訟),不需再踐行訴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