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於2014年2月1日(申請日)就「可促進淋膜紙製品表層生物分解之環保製法及其製備」發明提出專利申請,並於2016年3月1日獲准發明專利權X。依專利法之規定,以下那些實施發明之行為,若未先取得同意,甲得對其主張侵害X專利權,請求除去之及損害賠償?①從2015年6月起,乙即實施自行研發之環保生物分解紙杯製造方法,其內容與X專利權所保護發明相同,惟乙未申請專利權而選擇以營業秘密方式保護 ②丙於2015年5月之早期公開資料中,獲悉「可促進淋膜紙製品表層生物分解之環保製法及其製備」發明之技術內容,並將其用於環保紙杯製造,惟丙於2016年1月已結束環保紙杯之產銷業務 ③丁為專利迴避設計,依據X專利權之說明書內容,反覆於試驗中實施「可促進淋膜紙製品表層生物分解之環保製法及其製備」 ④生科所研究生戊為驗證其所研發的A淋膜成分用於紙杯製造能否達到生物分解功效,於2016年7月暑假期間,依據X專利權之說明書內容在校內實驗室,進行將A淋膜成分應用於紙製品表層生物分解之環保紙杯製法試驗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答案與詳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