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有關專利專責機關職權之敘述,何者錯誤?
A設計專利之申請案,實質上為二個以上之設計,專利專責機關得依職權分割之正確答案
B針對舉發之審查,於舉發聲明範圍內,專利專責機關得依職權審酌舉發人未提出之理由及證據
C發明專利之申請案,專利申請人未能指出最能代表該發明技術特徵之圖為代表圖,或指定之代表圖不適當,專利專責機關得依職權指定或刪除並通知申請人
D發明專利申請案之審查,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或圖式之文字或符號有明顯錯誤者,專利專責機關得依職權訂正並通知申請人
答案與詳解
錯誤敘述(本題要選)。依專利法規定,設計專利實質為二個以上設計時,申請人得申請分割,但專責機關並無「依職權」分割之權限。分割屬申請人處分權範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