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何者貨物不適用海商法關於「經犧牲者不認為共同海損犧牲,但經撈救者仍應分擔共同海損」之規定?
A未報明船長之貨幣、有價證券及其他貴重物品者
B貨物之價值於託運時故意為不實之聲明,使聲明價值與實在價值不同者正確答案
C未依航運習慣裝載之貨物經投棄者
D無載貨證券亦無船長收據之貨物者
答案與詳解
不適用(本題正解)。依海商法第128條,貨物價值故意為不實聲明者,其犧牲與分擔依「從低認定」原則計算,並非不認為犧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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