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噸位200之甲船於港口,因其船員操作過失與乙船碰撞,導致乙船受損及兩人受傷。設甲船估價為4萬美元,乙船損失3萬美元,兩人受傷每人各應賠償2萬美元,無運費及附屬費。假設於判決日國際貨幣基金特別提款權(SDR)一計算單位為1美元。請問依海商法之規定,甲船船舶所有人得主張之船舶所有人責任限額為多少美元?
A10800
B32400
C40000
D48600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正確。總噸位200噸不足300噸,依法以300噸計。人傷與財損同時發生時,每噸以162 SDR計算。300 × 162 = 48,600 SDR,折合 48,600 美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