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獄行刑法第69條,有關請求接見受刑人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請求接見者,應繳驗身分證明文件,登記其姓名、職業、年齡、住居所、受刑人姓名與受刑人之關係
B監獄對於請求接見者認為有妨害監獄秩序、安全或利益時,應拒絕之正確答案
C接見應於接見室為之。但因患病或於管理教化上之必要,得准於適當處所行之
D接見每次不得逾三人。但本法或其他法規另有規定,或經監獄長官許可者,不在此限
答案與詳解
錯誤!條文用「得拒絕之」而非「應拒絕之」。立法給予監獄裁量空間,依個案判斷是否妨害秩序、安全或利益,而非一律強制拒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