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稅務法規大意109 年第 16 題單選題
上市公司給付股利給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的外國投資公司時,應否及如何辦理扣繳?
A比照境內投資人不計入所得額課稅,被投資公司無須辦理扣繳
B外國投資公司應自行向稽徵機關報繳,被投資公司無須辦理扣繳
C被投資公司應辦理扣繳,並按給付額扣取21%正確答案
D被投資公司應辦理扣繳,並按給付額扣取30%
C正確答案
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外國營利事業獲配股利,由被投資公司按給付額扣取21%。
逐選項解析
A比照境內投資人不計入所得額課稅,被投資公司無須辦理扣繳✕ 錯誤
不計入所得額課稅係指總機構在境內之營利事業(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10-3條第1項第2款),外國投資公司不適用。
B外國投資公司應自行向稽徵機關報繳,被投資公司無須辦理扣繳✕ 錯誤
股利屬所得稅法第88條規定之扣繳範圍,應由扣繳義務人(被投資公司)於給付時扣繳,非由外國公司自行報繳。
C被投資公司應辦理扣繳,並按給付額扣取21%✓ 正確
D被投資公司應辦理扣繳,並按給付額扣取30%✕ 易錯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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