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代理經紀公證人普通考試-財產保險經紀人財產風險管理概要114 年第 37 題單選題
甲先生住宅建築物因銀行抵押關係訂有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同時因貸款額度關係而約定保險金額為100萬元。若保險期間內該建築物發生火災,損失之重置成本為36萬元,事故發生時估計建築物的價額為150萬元,依據現行住宅火災保險條款之規定,保險公司應賠付多少理賠金?
A24萬元
B29.9萬元
C30萬元
D36萬元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本題應賠 36 萬元,選(D);因現行住宅火災保險條款對建築物採重置成本理賠,且僅在保險金額低於事故時重置成本 60% 時才比例減賠,本題未低於該門檻。
為什麼答案是 D
正確。因保險金額 100 萬元未低於事故時重置成本 150 萬元的 60%(即 90 萬元),所以不啟動比例減賠,直接按損失重置成本 36 萬元賠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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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本題應賠 36 萬元,選(D);因現行住宅火災保險條款對建築物採重置成本理賠,且僅在保險金額低於事故時重置成本 60% 時才比例減賠,本題未低於該門檻。
先看建築物理賠基礎:住宅火災保險對建築物以重置成本計算,不扣折舊。再判斷是否構成不足額保險的比例減賠:現行條款是「保險金額 < 事故時重置成本 × 60%」才按比例賠。題目中事故時建築物價額 150 萬元,可視為重置成本基礎;其 60% 為 90 萬元。約定保險金額 100 萬元,高於 90 萬元,因此不適用比例減賠。火災損失之重置成本為 36 萬元,保險公司應全額賠 36 萬元。
逐選項分析
A✕
24 萬元是把 36 萬元乘以 100/150 的結果,等於把本題當成一般不足額保險按保額/保價比例賠,但現行住宅火災保險建築物條款不是這樣算,錯。
B✕
29.9 萬元通常是誤用某種比例分攤或四捨五入錯誤所得,現行條款並無此計算結論,錯。
C✕
30 萬元可能是誤把不足額保險門檻或部分自負額混入計算;本題無此依據,錯。
D✓ 正確
正確。因保險金額 100 萬元未低於事故時重置成本 150 萬元的 60%(即 90 萬元),所以不啟動比例減賠,直接按損失重置成本 36 萬元賠付。
最大陷阱是把「事故時估計建築物價額 150 萬元」直接當成一般財產保險的足額標準,進而用 100/150 去比例分攤。現行住宅火災保險建築物條款有特別設計:保額只要達事故時重置成本的 60% 以上,就可按損失重置成本賠,不必再按 100/150 比例減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