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環保行政類科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113 年第 5 題單選題
依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總統、副總統彈劾之審理機關為下列何者?
A懲戒法院
B最高法院大法庭
C最高行政法院
D憲法法庭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總統、副總統彈劾不是一般法院審,也不是懲戒法院;由司法院大法官組成的憲法法庭審理。
為什麼答案是 D
正解。憲法增修條文明定,司法院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審理總統、副總統彈劾案件;彈劾成立時,被彈劾人即解職。考試看到此題幾乎就是直背條文。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總統、副總統彈劾不是一般法院審,也不是懲戒法院;由司法院大法官組成的憲法法庭審理。
看到「總統、副總統彈劾」直接抓關鍵字:憲法層級政治責任案件=憲法法庭。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懲戒法院處理的是公務員、法官等懲戒事件,容易讓人看到「彈劾」就聯想到懲戒程序。但總統、副總統彈劾是憲法增修條文特別規定的憲法案件,不由懲戒法院審理。
B✕ 陷阱
最高法院大法庭主要處理最高法院內部法律見解歧異的統一問題,屬普通法院體系功能。總統、副總統彈劾涉及憲政機關責任,不是民刑事終審或法律見解統一問題。
C✕
最高行政法院是行政訴訟的終審法院,處理人民與行政機關間公法爭訟等案件。總統、副總統彈劾不是行政訴訟,也不是行政處分救濟,所以不歸最高行政法院。
D✓ 正確
正解。憲法增修條文明定,司法院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審理總統、副總統彈劾案件;彈劾成立時,被彈劾人即解職。考試看到此題幾乎就是直背條文。
總統、副總統彈劾流程速記
| 階段 | 機關 | 重點 | 考試關鍵字 |
|---|
| 提出彈劾案 | 立法院 | 須達憲法增修條文所定提議與決議門檻 | 立法院提出 |
| 審理彈劾案 | 憲法法庭 | 由司法院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審理 | 審理機關=憲法法庭 |
| 彈劾成立效果 | 憲法法庭判決 | 判決成立時,被彈劾人應即解職 | 成立即解職 |
本題最常見陷阱是把「彈劾」一律想成懲戒法院。總統、副總統是憲法機關首長,彈劾制度另有憲法增修條文特別規定,考點在審理機關是憲法法庭。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