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警察遴選第三人秘密蒐集其相關資料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第三人之真實姓名及身分應予保密,警察製作文書時應記載第三人年齡、住居所及足資識別其身分之資料,並以密件處理之正確答案
B所稱第三人,係指非警察人員而經警察遴選,志願與警察合作之人
C經遴選為第三人者,除得支給實際需要工作費用外,不給予任何名義及證明文件,亦不具本法或其他法規賦予警察之職權
D遴選第三人秘密蒐集特定人相關資料,應敘明原因事實,經該管警察局長或警察分局長核准後實施
答案與詳解
警察製作文書時,「不記載」第三人之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身分證統一編號、住居所及其他足資識別其身分之資料,應編列代號或化名。本選項稱「應記載」為錯誤敘述,故為本題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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