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代理經紀公證人普通考試-人身保險代理人人身保險實務概要110 年第 33 題單選題
個人即期年金保險之被保險人的真實投保年齡高於承保年齡上限,該保險契約無效。然而錯誤原因可歸責於保險公司時,則保險公司於退還要保人所收繳保險費時,其利息之計算應不得低於何種利率?
A該保單辦理保單借款之利率
B該保單計算保險費之預定利率正確答案
C民法第 203 條之法定週年利率
D該保單辦理保單借款之利率與民法第 203 條法定週年利率兩者取其大之利率
B正確答案
年齡錯誤致契約無效且可歸責保險公司時,退還保費加計利息不得低於該保單計算保險費之預定利率。
為什麼答案是 B
依據年金保險單示範條款,年齡錯誤致契約無效且可歸責保險人時,加計利息不得低於該保單計算保險費之預定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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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年齡錯誤致契約無效且可歸責保險公司時,退還保費加計利息不得低於該保單計算保險費之預定利率。
秒解技巧:年齡錯誤歸責保險人,退費利息看「預定利率」,別被民法法定利率或借款利率騙了!
逐選項分析
A✕
保單借款利率通常較高,但法規明定退費加計利息的基準並非借款利率,此為干擾選項。
B✓ 正確
依據年金保險單示範條款,年齡錯誤致契約無效且可歸責保險人時,加計利息不得低於該保單計算保險費之預定利率。
C✕ 陷阱
民法第203條法定週年利率為5%,但保險契約有特別規定時優先適用保險相關規範,不直接適用民法。
D✕
法規並未規定取兩者之大,而是直接明定不得低於該保單計算保險費之預定利率,此為拼湊的干擾選項。
投保年齡錯誤之處理方式
| 錯誤情形 | 處理方式 | 備註 |
|---|
| 真實年齡 < 申報年齡 | 退還溢繳保險費 | 無息退還 |
| 真實年齡 > 申報年齡 | 按比例減少保險金 | 實付保費/應付保費 |
| 真實年齡 > 承保上限 | 契約無效,退還已繳保費 | 若可歸責保險人,加計「預定利率」利息 |
考生容易將「退還保費加計利息」與一般民事債務的「法定遲延利息(民法第203條的5%)」或「保單借款利率」混淆。保險實務上為保障要保人,明定以「該保單計算保險費之預定利率」為下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