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憲法增修條文及憲法訴訟法之相關規定,關於解散違憲政黨之審理程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人民因憲法權利遭受特定政黨不法侵害,得向憲法法庭提出系爭政黨違憲解散之聲請
B違憲政黨之解散事項,應由憲法法庭審理之正確答案
C大法官受理政黨違憲解散之聲請後,必要時得行言詞辯論
D宣告政黨解散之判決,其評決應經大法官現有總額過半數之同意
B正確答案
政黨違憲解散事項由憲法法庭審理,且須由主管機關聲請、應行言詞辯論並經大法官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逐選項解析
A人民因憲法權利遭受特定政黨不法侵害,得向憲法法庭提出系爭政黨違憲解散之聲請聲請權人✕ 易錯陷阱
依憲法訴訟法第77條規定,政黨違憲解散之聲請權人為「主管機關」(內政部),人民不得提出聲請。
B違憲政黨之解散事項,應由憲法法庭審理之審理機關✓ 正確
依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第4項規定,司法院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審理政黨違憲之解散事項。
C大法官受理政黨違憲解散之聲請後,必要時得行言詞辯論✕ 易錯陷阱
D宣告政黨解散之判決,其評決應經大法官現有總額過半數之同意✕ 易錯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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