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人員考試四等考試-行政警察人員類別警察勤務概要113 年第 18 題單選題考點:財產損失補償上限考點:死亡慰撫金數額
警察人員依警械使用條例規定使用警械,致第三人財產遭受損失時,該第三人得請求補償。試問:該財產損失者,所得請求補償之最高數額為新臺幣多少元?
A一百萬元正確答案
B二百五十萬元
C三百七十五萬元
D六百萬元
A正確答案
警械使用致第三人財產損失,依補償給付標準規定,財產損失補償金最高不得超過新臺幣一百萬元。
逐選項解析
A一百萬元財產損失補償上限✓ 正確
正確。依《警察人員使用警械致人傷亡財產損失補償醫療費慰撫金喪葬費補償金給付標準》規定,財產損失補償金依實際損失計算,最高不得超過新臺幣一百萬元。
B二百五十萬元死亡慰撫金數額✕ 易錯陷阱
錯誤。二百五十萬元為「死亡慰撫金」之補償數額,並非財產損失之補償上限,屬名詞偷換的誘答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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