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依發展觀光條例規定取得執業證而執行導遊人員或領隊人員業務者,應處罰鍰之範圍為何?
A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
B新臺幣5千元以上2萬5千元以下
C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正確答案
D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
答案與詳解
正確。依發展觀光條例第32條規定,導遊人員及領隊人員應經中央主管機關發給執業證始得執行業務;若未依規定取得執業證而執行業務,依發展觀光條例第59條規定,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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