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勞工保險條例第 32 條之規定,有關生育給付標準,下列何者錯誤?
A被保險人分娩者,按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一次給與分娩費 30 日
B被保險人分娩者,除給與分娩費外,並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一次給與生育補助費 60 日
C分娩或早產為雙生以上者,分娩費及生育補助費比例增給
D被保險人難產已申領住院診療給付者,仍再給與分娩費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錯誤!依勞保條例第32條,被保險人難產已申領「住院診療給付」者,「不再」給與分娩費,以避免同一事故重複給付。題目說「仍再給與」與法條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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