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景觀類科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113 年第 11 題單選題
有關公法與私法分類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公法與私法之區分,主要是出現在歐陸法系國家,英美法系國家則無此區分
B公法與私法之區分,來自於古代日耳曼法的傳統正確答案
C公法與私法之區分實益,主要表現在訴訟救濟途徑以及強制執行程序上
D公法的典型代表為憲法及刑法,私法的典型代表則為民法
B正確答案
公私法區分源自羅馬法傳統,不是古代日耳曼法;實益在救濟途徑與執行程序。
為什麼答案是 B
此為本題錯誤敘述。公法與私法的區分,通常追溯到羅馬法傳統,尤其是以公共利益與私人利益作區分的觀念,不是來自古代日耳曼法。考選部很愛考這個來源偷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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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公私法區分源自羅馬法傳統,不是古代日耳曼法;實益在救濟途徑與執行程序。
看到「公私法區分來源」要秒反射:羅馬法,不是日耳曼法;本題問錯誤,選 B。
逐選項分析
A✕
此選項在考試語境下可視為正確。公法與私法的二分,主要是歐陸法系的傳統分類;英美法系雖也有公、私利益或公、私部門概念,但不以此作為同樣嚴格的法律體系區分。
B✓ 正確
此為本題錯誤敘述。公法與私法的區分,通常追溯到羅馬法傳統,尤其是以公共利益與私人利益作區分的觀念,不是來自古代日耳曼法。考選部很愛考這個來源偷換。
C✕
此選項正確。公法與私法的分類實益,不只是概念分類,更會影響人民要走行政訴訟或民事訴訟,以及後續強制執行要適用行政執行或民事強制執行程序。
D✕
此選項正確。憲法、行政法、刑法通常屬公法範圍,因其涉及國家權力、公共秩序或刑罰權;民法、商事法則多屬私法,處理私人間財產與身分關係。
公法與私法分類速記
| 分類 | 核心關係 | 典型法律 | 主要實益 |
|---|
| 公法 | 國家權力、公共利益、上下支配關係 | 憲法、行政法、刑法 | 行政救濟、行政執行、刑罰權 |
| 私法 | 私人間平等關係、私人利益 | 民法、商事法 | 民事訴訟、民事強制執行 |
| 來源 | 羅馬法傳統 | 非古代日耳曼法 | 常作為選擇題陷阱 |
本題陷阱在於把公私法區分的歷史來源,從羅馬法偷換成古代日耳曼法。考生若只看到『古代法傳統』就點頭,很容易誤判;來源題要直接抓關鍵字:公私法二分=羅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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