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司法院釋字第371號解釋之意旨,法官於審理案件時,對於應適用之法律,依其合理之確信,認為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應許其作下列何種處理?
A提請所屬法院法官會議審議,如認有牴觸憲法,以法院名義聲請釋憲
B提請所屬之最高層級法院法官會議審議,如認有牴觸憲法,以法院名義聲請釋憲
C由法官以裁定告知當事人,當事人憑此裁定所附具體理由聲請釋憲
D由法官裁定停止訴訟,提出確信違憲之具體理由聲請釋憲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釋字371號明示:法官於審理案件,對應適用法律依合理確信認有違憲疑義時,得先行裁定停止訴訟程序,提出客觀上形成確信違憲之具體理由,聲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