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海岸巡防法規定,海巡人員為執行犯罪偵查等職務,必要時得對人民進行身分查證及資料蒐集,有關職權行使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準用警察職權行使法第一章及第三章之規定
B準用警察職權行使法第二章及第四章之規定正確答案
C適用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九條規定
D適用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九條規定
B正確答案
海巡法規定,海巡人員行使查證身分及蒐集資料職權,準用警察職權行使法第二章(身分查證)及第四章(蒐集資料)。
為什麼答案是 B
海岸巡防法明定海巡人員執行犯罪偵查等職務時,準用警察職權行使法第二章(身分查證及資料蒐集)及第四章(資料蒐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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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海巡法規定,海巡人員行使查證身分及蒐集資料職權,準用警察職權行使法第二章(身分查證)及第四章(蒐集資料)。
關鍵字對應:查證身分+資料蒐集=警職法第二章「身分查證」+第四章「資料蒐集」,直接鎖定B。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警職法第一章是總則、第三章是即時強制,與查證身分及資料蒐集無關,非本題準用範圍。
B✓ 正確
海岸巡防法明定海巡人員執行犯罪偵查等職務時,準用警察職權行使法第二章(身分查證及資料蒐集)及第四章(資料蒐集)規定。
C✕
刑事訴訟法第229條規範司法警察官之協助偵查職權對象,與本題查證身分及資料蒐集職權無關。
D✕
刑事訴訟法第239條規範告訴乃論之罪對共犯告訴效力,與查證身分及資料蒐集職權完全無關。
警察職權行使法章節架構
| 章別 | 內容 |
|---|
| 第一章 | 總則 |
| 第二章 | 身分查證及資料蒐集 |
| 第三章 | 即時強制 |
| 第四章 | 救濟 |
考生易將警職法的章節功能記混,誤以為第三章(即時強制)涉及資料蒐集,或誤套刑事訴訟法條文,忽略海岸巡防法本身已有明確準用條文的規定。
海巡法規概要(包括海岸巡防法、國家安全法、海洋污染防治法、海關緝私條例、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懲治走私條例、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章行政與第五章罰則、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