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機關人員執行職務,確認已無其他手段制止時,得於必要限度內用砲,請問何者為用砲下令權責長官?
A海洋委員會主任委員
B國防部部長
C內政部部長
D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署長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海巡機關用砲下令權責長官為海巡署署長,屬《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明文規定。
為什麼答案是 D
依《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用砲須經海巡署署長下令,為最高強制力的權責長官,屬執行機關首長層級。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海巡機關用砲下令權責長官為海巡署署長,屬《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明文規定。
用砲=最高強制力,依條例由海巡署署長下令;認署長就對。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海洋委員會主任委員是海委會首長,層級雖高,但用砲權責屬海巡執行機關首長,並非委員會主委。
B✕
國防部部長掌軍事事務,海巡屬行政體系非軍事單位,用砲下令權與國防部無關。
C✕
內政部部長主管警政、戶政等,海巡署自108年起改隸海洋委員會,已非內政部轄下。
D✓ 正確
依《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用砲須經海巡署署長下令,為最高強制力的權責長官,屬執行機關首長層級。
海巡器械使用層級
| 器械種類 | 使用時機 | 下令/決定者 |
|---|
| 警械(警棍、警銬) | 一般職務執行 | 執勤人員自行判斷 |
| 槍械 | 抗拒、脫逃等情形 | 現場指揮官或依規定 |
| 用砲 | 其他手段無法制止 | 海巡署署長下令 |
常見陷阱是誤選「海洋委員會主任委員」。雖然海委會是海巡署上級機關,但用砲屬執行層級的強制作為,由實際執行機關首長(署長)下令,不是由政策監督層級的主委決定。
海巡法規概要(包括海岸巡防法、國家安全法、海洋污染防治法、海關緝私條例、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懲治走私條例、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章行政與第五章罰則、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