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船舶未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限制或禁止水域,主管機關得逕行驅離或扣留其船舶,請問下列何者非屬應扣留之要件?
A驅離無效
B涉及走私
C從事非法漁業行為
D拒絕停船受檢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大陸船舶違規進入限制禁止水域,扣留要件為驅離無效、涉及走私或非法漁行為,拒絕停船受檢不在扣留法定要件內。
為什麼答案是 D
拒絕停船受檢並非扣留要件,而是屬於得逕行射擊或採取必要武力措施的事由,容易與扣留要件混淆。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大陸船舶違規進入限制禁止水域,扣留要件為驅離無效、涉及走私或非法漁行為,拒絕停船受檢不在扣留法定要件內。
記住扣留三要件:驅離無效、走私、非法漁業。拒絕停船受檢是「可逕行射擊或強制檢查」的事由,不是扣留要件,直接選它。
逐選項分析
A✕
驅離無效是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的扣留要件之一。
B✕
涉及走私是明文規定的扣留要件之一,屬於法定要件範圍內。
C✕
從事非法漁業行為也是條例中規定得扣留船舶的要件之一。
D✓ 正確
拒絕停船受檢並非扣留要件,而是屬於得逕行射擊或採取必要武力措施的事由,容易與扣留要件混淆。
大陸船舶違規進入限制/禁止水域之處置
| 情況 | 主管機關處置 |
|---|
| 驅離無效、涉及走私、從事非法漁業行為 | 得扣留其船舶、物品及留置人員 |
| 未遵照指示航行、拒絕停船受檢或抗拒登船檢查 | 得予以警告、扣留或逕行射擊 |
考生常把「扣留要件」與「得警告或射擊要件」搞混,拒絕停船受檢屬於後者,若誤以為也是扣留要件就會選錯。務必分清兩組不同法律效果的觸發事由。
海巡法規概要(包括海岸巡防法、國家安全法、海洋污染防治法、海關緝私條例、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懲治走私條例、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章行政與第五章罰則、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