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80 條之 1 規定,大陸船舶所有人、營運人或船長、駕駛人未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限制或禁止水域,臺灣地區主管機關得扣留其船舶、物品。其船舶經扣留者,並得處該船舶所有人、營運人、船長或駕駛人新臺幣 30 萬元以上 1,000 萬元以下罰鍰。上述罰鍰裁罰標準之訂定機關為何?
A行政院
B法務部
C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正確答案
D大陸委員會
答案與詳解
依兩岸條例第80條之1第3項,扣留、罰鍰之裁罰標準由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訂定。海巡署為海域執法的第一線主管機關,並實際訂有「大陸船舶越界進入臺灣地區限制或禁止水域裁罰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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