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規定,於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中進行考古、科學研究,或其他任何活動所發現之歷史文物或遺跡等,其所有權屬於:
A於領海發現屬中華民國,於鄰接區發現屬中華民國與發現人共有
B發現人
C中華民國正確答案
D中華民國與發現人共有
C正確答案
依《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第16條規定,於領海及鄰接區發現之歷史文物或遺跡,所有權皆屬於中華民國。
為什麼答案是 C
依《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第16條,於領海及鄰接區發現之歷史文物或遺跡,屬於中華民國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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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依《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第16條規定,於領海及鄰接區發現之歷史文物或遺跡,所有權皆屬於中華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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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無論在領海或鄰接區發現,皆全數屬於中華民國所有,並無依海域不同而產生共有之規定。
C✓ 正確
依《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第16條,於領海及鄰接區發現之歷史文物或遺跡,屬於中華民國所有。
D✕
法條明定全數屬於中華民國所有,並無與發現人共有之規定。
領海及鄰接區歷史文物所有權歸屬
| 發現海域 | 發現物 | 所有權歸屬 | 法源依據 |
|---|
| 領海及鄰接區 | 歷史文物或遺跡 | 中華民國 | 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第16條 |
考生可能誤以為鄰接區的主權權利較弱,從而誤認在鄰接區發現的文物需與發現人共有。實際上,依據法規,無論是領海還是鄰接區,發現的歷史文物或遺跡皆完全屬於中華民國所有。
海巡法規概要(包括海岸巡防法、國家安全法、海洋污染防治法、海關緝私條例、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懲治走私條例、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章行政與第五章罰則、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