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制定的依據為何?
A總統指示
B海關緝私條例第 7 條第 2 項
C海岸巡防法第 13 條正確答案
D海岸巡防主管機關實際需要而提出
C正確答案
命題時《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係依《海岸巡防法》第13條制定,現行法已將該授權規定移列至第14條。
為什麼答案是 C
命題時正確。命題時《海岸巡防法》第13條明定器械使用以法律定之;現行法已將此授權規定移列至第1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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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命題時《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係依《海岸巡防法》第13條制定,現行法已將該授權規定移列至第14條。
器械使用條例的母法當然是《海岸巡防法》,命題時為第13條授權制定,直接選出對應母法的選項即可。
逐選項分析
A✕
法律之制定需有明確的憲法或母法授權依據,而非單憑總統指示即可制定。
B✕
《海關緝私條例》係規範財政部海關關員之職權,而非海岸巡防機關人員,兩者機關屬性不同。
C✓ 正確
命題時正確。命題時《海岸巡防法》第13條明定器械使用以法律定之;現行法已將此授權規定移列至第14條。
D✕
機關實際需要僅為推動立法的動機與背景,正式的法源依據仍必須為《海岸巡防法》的具體授權條文。
海岸巡防法器械使用授權條文新舊對照
| 時期 | 條號 | 內容摘要 |
|---|
| 命題時(舊法) | 第 13 條 | 巡防機關人員執行職務,得配帶武器或其他器械;其使用辦法,由法律定之。 |
| 現行法 | 第 14 條 | 海巡機關人員執行職務,得配帶武器或其他器械;其使用辦法,以法律定之。 |
本題測驗法規授權依據的條號。考生需特別注意法規修正的時間差,命題當時的授權依據為《海岸巡防法》第13條,但該法於108年6月修正後,已將器械使用的授權規定移列至第14條,若依現行法作答會發現選項條號已舊。
海巡法規概要(包括海岸巡防法、國家安全法、海洋污染防治法、海關緝私條例、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懲治走私條例、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章行政與第五章罰則、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