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第17條規定,下列那些機關之人員對於在領海或鄰接區內之人或物,認為有違犯中華民國相關法令之虞者,得進行緊追、登臨、檢查;必要時,得予扣留、逮捕或留置?
A中華民國之國防、警察、海關或其他有關機關人員正確答案
B中華民國之國防、交通、海關或其他有關機關人員
C中華民國之國防、貿易、海關或其他有關機關人員
D中華民國之國防、稅務、海關或其他有關機關人員
答案與詳解
完全符合領海法第17條明文:國防、警察、海關或其他有關機關人員,具有在領海或鄰接區進行緊追、登臨、檢查、扣留、逮捕、留置之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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