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第15條規定,得在鄰接區內制定之法令,下列何者正確?
A防止在領土或領海內違犯有關海關、財政、貿易、檢驗、移民、衛生或環保法令、及非法廣播之情事發生正確答案
B處罰在領土或領海內違犯有關海關、漁業、貿易、檢驗、海運、衛生或環保法令、及非法廣播之行為
C防止在領土或領海內違犯有關海關、海運、貿易、檢驗、漁業、衛生或環保法令、及非法廣播之情事發生
D處罰在領土或領海內違犯有關海關、金融、貿易、檢驗、金融、衛生或環保法令、及非法廣播之行為
A正確答案
領海及鄰接區法第15條明定鄰接區可制定法令事項:海關、財政、貿易、檢驗、移民、衛生、環保及非法廣播,記「關財貿檢移衛環播」八項。
為什麼答案是 A
完全符合領海及鄰接區法第15條文字:防止在領土或領海內違犯海關、財政、貿易、檢驗、移民、衛生或環保法令及非法廣播之情事發生。八項事由完整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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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領海及鄰接區法第15條明定鄰接區可制定法令事項:海關、財政、貿易、檢驗、移民、衛生、環保及非法廣播,記「關財貿檢移衛環播」八項。
關鍵字記「移民」!鄰接區法令必含移民,選項有「漁業、海運、金融」都是陷阱。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完全符合領海及鄰接區法第15條文字:防止在領土或領海內違犯海關、財政、貿易、檢驗、移民、衛生或環保法令及非法廣播之情事發生。八項事由完整正確。
B✕ 陷阱
錯在「漁業、海運」非第15條事項,應為「財政、移民」;且「處罰行為」語意偏差,條文用語為「防止情事發生」,屬預防性管轄而非處罰。
C✕ 陷阱
錯在以「海運、漁業」取代「財政、移民」。鄰接區管轄事項不含海運與漁業,漁業另屬專屬經濟海域範疇,易混淆。
D✕ 陷阱
重複寫了兩次「金融」明顯錯誤,且金融非鄰接區管轄事項;另「處罰行為」亦與條文「防止情事發生」不符。
鄰接區可制定法令八大事項(領海及鄰接區法§15)
| 類別 | 具體事項 | 目的 | 性質 |
|---|
| 邊境管制 | 海關、移民 | 防止走私偷渡 | 防止性管轄 |
| 經貿秩序 | 財政、貿易 | 維護國家財稅 | 防止性管轄 |
| 安全衛生 | 檢驗、衛生、環保 | 防止疫病污染 | 防止性管轄 |
| 通訊秩序 | 非法廣播 | 維護電波秩序 | 防止性管轄 |
命題者將「財政、移民」偷換為「漁業、海運、金融」,並把「防止情事發生」改為「處罰行為」。考生必須同時記住八項事由及「防止」性質的用語,才能一眼識破四選項差異。
海巡法規概要(包括國家安全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海岸巡防法、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海關緝私條例、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懲治走私條例、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海洋污染防治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