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中華民國政府基於國家利益或安全,得由何機關公告暫停外國船舶在領海特定海域內無害通過之期間?
A交通部
B國防部
C行政院海岸巡防署
D行政院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基於國家利益或安全,暫停外國船舶在領海特定海域內無害通過之期間,依法由「行政院」公告。
為什麼答案是 D
依《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第10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中華民國政府基於國家利益或安全,得暫停外國船舶在領海特定海域內無害通過;特定海域之範圍及暫停無害通過之期間,由行政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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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基於國家利益或安全,暫停外國船舶在領海特定海域內無害通過之期間,依法由「行政院」公告。
涉及國家整體利益、安全及領海主權的重大事項(如暫停無害通過),層級最高,依法由最高行政機關「行政院」公告。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交通部雖主管航政,但暫停無害通過涉及國家安全與主權之重大決策,依法非由交通部公告。
B✕ 陷阱
國防部雖主管國防安全,但依法暫停無害通過之公告機關為行政院,而非國防部。
C✕ 陷阱
海巡署為海域執法機關,無權逕行公告暫停無害通過,依法須由行政院公告。
D✓ 正確
依《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第10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中華民國政府基於國家利益或安全,得暫停外國船舶在領海特定海域內無害通過;特定海域之範圍及暫停無害通過之期間,由行政院公告。
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之重要機關權限
| 事項 | 權限機關 |
|---|
| 領海基線、領海外界線及鄰接區外界線之訂定 | 行政院 |
| 暫停外國船舶在領海特定海域內無害通過之期間 | 行政院 |
| 外國軍用或公務船舶通過領海之先行告知 | 依相關法令規定 |
考生容易因為題目提到「船舶」而誤選交通部,或因為「國家安全」誤選國防部、海巡署。但暫停無害通過屬於涉及國家主權與外交的重大決策,依法明定由最高行政機關「行政院」公告。
海巡法規概要(包括國家安全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海岸巡防法、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海關緝私條例、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懲治走私條例、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海洋污染防治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