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船舶未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限制或禁止水域,同時該船舶有塗抹或隱蔽船名且拒絕停船受檢,並從事漁撈之行為,經主管機關查證該船有幾次被扣留之紀錄,得沒入之?
B正確答案
大陸船舶違規進入限制水域且有塗抹船名、拒檢、走私漁撈等情事,經查證2次被扣留紀錄即得沒入。
為什麼答案是 B
依相關規定,大陸船舶有塗抹船名、拒檢等情節重大行為,經查證2次被扣留紀錄,得沒入該船舶。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大陸船舶違規進入限制水域且有塗抹船名、拒檢、走私漁撈等情事,經查證2次被扣留紀錄即得沒入。
記住「二次」是關鍵數字,屬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相關規定的特別規定。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一次扣留紀錄尚不構成沒入要件,命題設計易誤選的較低次數陷阱。
B✓ 正確
依相關規定,大陸船舶有塗抹船名、拒檢等情節重大行為,經查證2次被扣留紀錄,得沒入該船舶。
C✕ 陷阱
三次並非本題規定之次數門檻,為干擾選項。
D✕
四次亦非法規所定次數,選項設計用以測試考生對正確數字的記憶。
大陸船舶違規處置階梯
| 情節 | 第一次 | 第二次累犯 | 加重情節 |
|---|
| 未經許可進入限制/禁止水域 | 驅離或扣留 | 得沒入 | 塗抹船名、拒檢、漁撈等 |
| 單純越界 | 驅離為原則 | 扣留 | 視情節 |
| 有加重情節 | 扣留 | 沒入船舶 | 船上物品一併沒入 |
本題考的是特定次數(二次)門檻,考生易與其他相關規定(如一次、三次)的次數要件混淆,需精確記憶條文數字。
海巡法規概要(包括海岸巡防法、國家安全法、海洋污染防治法、海關緝私條例、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懲治走私條例、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章行政與第五章罰則、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