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為夫妻,生有一子丙,懷有胎兒丁,一日甲騎摩托車出門,不幸遭遇車禍,被戊撞傷,數日後傷重死亡。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丙得向戊請求慰撫金,丁無權利能力,不得請求
B乙、丙、丁得向戊請求慰撫金,若將來丁死產,再將丁之部分返還給戊正確答案
C乙、丙得向戊請求慰撫金,丁待出生後具有權利能力,亦得請求
D乙、丙須待丁出生後,視其是否具有權利能力,方能確定如何請求
答案與詳解
胎兒丁依民法第7條視為既已出生,得與乙、丙共同依民法第194條請求慰撫金;若死產則權利能力溯及消滅,須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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