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關於行政法法源之違憲審查,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法院審理案件時,僅最高法院及最高行政法院之法官,對於應適用之法律,得裁定停止訴訟程序聲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
B各級法院法官,若認為其受理案件所適用之行政命令違憲,得拒絕適用正確答案
C人民對於確定終局裁判適用之判例,若認為有牴觸憲法之疑義,不得聲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
D各級法院法官,於審理案件時,若認為所適用之判例有牴觸憲法之疑義,得聲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
答案與詳解
釋字137、216號確立:法官對命令(法規命令、行政規則)有實質審查權,認違憲或違法時可拒絕適用,不必聲請釋憲。此為法律與命令審查權限的關鍵差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