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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概要104 年第 17 題單選題考點:錯誤時效考點:民法混淆

公法上之請求權於請求權人為行政機關時,除法律別有規定外,依行政程序法規定最長於幾年內因不行使而消滅?

A一年
B二年
C三年
D五年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D
正確答案
公法上請求權時效:行政機關為請求權人時為5年(行政程序法第131條,104年修法後)。

逐選項解析

A一年錯誤時效✕ 錯誤
一年為過短期間,並非行政程序法第131條所定公法上請求權時效,為誤導選項。
B二年民法混淆✕ 錯誤
二年常見於民法短期時效(如租金),但公法上請求權時效並非二年,屬混淆選項。
C三年✕ 易錯陷阱
D五年✓ 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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