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警察人員考試四等考試-水上警察人員類別航海組海巡法規概要(包括海岸巡防法、國家安全法、海洋污染防治法、海關緝私條例、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懲治走私條例、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章行政與第五章罰則、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109 年第 7 題單選題
依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規定,對航行海域內之船舶,有事實足認其承載人員,藉該次航行觸犯死刑、無期徒刑罪之虞,經命其停止航行而抗不遵從,為阻止其繼續行駛,巡防機關人員執行職務時,得使用何種器械?
A正確答案
船舶載人涉死刑無期徒刑重罪且抗不停船,海巡人員得使用刀或槍阻止繼續行駛。
為什麼答案是 A
依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對抗不遵從停船命令且涉死刑、無期徒刑罪嫌之船舶,為阻止其繼續行駛,得使用刀或槍。此為最高強制力手段,用於重罪情境。
考點:刀槍使用時機考點:戒具 vs 武器考點:警示器械考點:信號警示
海巡法規概要(包括海岸巡防法、國家安全法、海洋污染防治法、海關緝私條例、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懲治走私條例、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章行政與第五章罰則、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