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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等-會計會計審計法規大意110 年第 43 題單選題

關於再審查之原因及處理,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審計機關對於審查完竣案件,自決定之日起三年內發現其中有錯誤、遺漏、重複等情事,得為再審查正確答案
B再審查之結果,如變更原決定者,其已發之核准通知及審定書,失其效力,並應限期繳銷
C審計機關對於再審查案件所為之決定,各機關仍堅持異議者,得於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提出聲請覆核
D聲請覆核,以一次為限
答案與詳解
A
正確答案
審計機關再審查一般期限為「2年」,詐偽證據為「10年」;選項A誤植為3年,故為本題應選之錯誤敘述。

為什麼答案是 A

依審計法第27條,審查完竣案件自決定之日起「2年內」發現錯誤、遺漏、重複等情事得為再審查;若發現詐偽證據則為「10年內」。選項寫3年錯誤,為本題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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