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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等-會計會計審計法規大意110 年第 36 題單選題

依審計法及其施行細則之規定,審計機關對於下列事項①財政部聲復案件之准駁 ②臺北市政府財政局再審查案件之准駁 ③財政部再審查案件之准駁 ④臺北市政府財政局聲請覆核案件之准駁,應經審計會議決議行之者有幾項?

A1項
B2項正確答案
C3項
D4項
答案與詳解
B
正確答案
審計部設審計會議,地方審計處設審核會議。財政部屬中央,北市府屬地方,故僅2項適用審計會議決議。

為什麼答案是 B

①財政部聲復與③財政部再審查屬審計部管轄,須經審計會議決議;②④屬北市審計處管轄,須經審核會議決議,故為2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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